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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设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按照国家环保部和省环保局要求,我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必须在2008年7月底之前上报国家环保部申请技术复核,确保在2009年之前完成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任务。为加快我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日前,市环保局专门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蚌埠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的建设问题,目前,项目前期各项工作已紧张有序地展开。

    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设项目时间紧、任务重,为加强对该项目的组织领导,市环保局已请示市政府成立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专门设立了项目建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建设工作的日常和事务协调等工作,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分工到人。经市环保局批准,项目法人(国有出资人代表)公司已成立;制定了《蚌埠市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和《蚌埠市医疗废物管理暂行办法》,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开展调查统计全市医院、卫生院、诊所数量和日产废物量;按照技术复核规定,正在协调规划、土地、水利、环卫、供水供电等部门落实项目选址意见书、取水许可证、地质勘查报告、测绘报告、固废委托填埋处置协议以及水、电落实协议;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评报告书已委托甲级资质机构编制,争取尽快完成并报送省环保局和省发改委审批。

 

                                200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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