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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淮南市联邦化工厂年产7000吨硅酸钠扩建项目
(2)建设性质:扩建
(3)项目规模:年产7000吨硅酸钠
(4)建设地点:淮南市联邦化工厂内
(5)项目投资:项目投资总额为2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20万元、流动资金80万元。
(6)项目建设内容
工程占地面积500m2,扩建项目组成一览表见下表。
建设项目组成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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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别 |
单项工程名称 |
工程内容 |
工程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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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工程 |
硅酸钠新车间 |
车间厂房、水煤气发生炉、16m2熔炼室、换热室 |
建筑面积
460m2,钢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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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工程 |
水淬冷却水
循环系统 |
处理能力10m3/h的循环水池、泵及循环水管网 |
循环水池60m3
、315m3
各1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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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运工程 |
原辅料库 |
石英砂库 |
扩建原有石英砂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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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酸钠库 |
新车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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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库 |
共用原有煤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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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工程 |
供电 |
由淮南上窑供电所供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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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 |
由企业自备井供给 |
敷设DN50管道10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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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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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治理设施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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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硅酸钠熔炼废气9923.7万m3/a,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浓度均能够符合相应标准要求。
经环境空气影响预测,在正常工况下,项目特征污染物SO2和烟(粉)尘对各环境关心点的贡献值均能达到相关标准的有关限值要求,与现状最大值叠加后,也能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不会引起各关心点原环境功能级别的改变。
扩建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米。据现场调查,扩建项目离最近居民点的距离为400m,可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2)废水
扩建项目废水主要有水淬冷却水和职工清洁用水,年产生量32616m3。水淬冷却水经循环水池冷却后全部回用于生产,职工清洁用水排入循环水池补充水淬冷却水损耗,无废水外排。厂区雨水影响区域基本为墙外小沟和206国道路边沟。联邦化工厂排水对地表水影响较小。
(3)噪声
受206国道影响,厂址西、北、东厂界夜间噪声背景值均超过相应标准。现有工程和扩建项目预测贡献值为0.3~1.0dB(A),未改变原有噪声环境级别。
(4)固体废物
扩建项目产生炉渣、火道沉积物、原料包装物和废耐火材料等固体废物,总量为197.04t/a。其中炉渣和火道沉积物119.24t/a外售制砖,原料包装物9.8t/a和废耐火材料68t/a分别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
有组织排放废气:在水煤气发生炉出口设有大、小2道沉灰库,半水煤气中的一部分烟尘在重力作用下从半水煤气中除去,未完全燃烧的碳粒在熔炼室内进一步燃烧;熔炼废气在换热室内先后经过4道沉灰库和15m长的水平烟道,废气中一部分烟(粉)尘在重力作用下逐步从分离出去,最终从40m排气筒高空排放。
该企业采用陕西神木煤(灰份9.18%、硫0.35%),烟尘和SO2产生量低,相应排放量也较低。最终排放废气的烟尘和SO2均低于相应标准值。
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配料粉尘,无组织排放烟(粉)尘浓度低于相应标准值。为保护职工身体健康,本评价建议在产尘点上方增设集气和收尘装置,收集后返回搅拌机用于生产,同时使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低于相应标准值。
(2)废水
水淬冷却水:汇集于车间内的集水坑,经浅沟进入位于厂外的2座串联的循环水池,经循环水池冷却后全部回用于水淬。本次评价建议对水池进行专业的防腐防渗处理。
职工清洁排水:直接进入集水坑,补充循环水损耗,不外排。
初期雨水:厂区现状初期雨水直排,本次评价要求企业“以新带老”建设初期雨水收集、处理、排放系统。
(3)噪声
扩建项目主要产噪设备为鼓风机,采取了较封闭的车间围护结构、选用低噪声型风机、加强设备维护与检修使之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较高噪声等噪声防治措施。
(4)固体废物
炉渣和火道沉积物外售制砖、原料碳酸钠的包装袋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再利用,既实现了废物利用,符合资源综合利用,又避免了对环境的影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年产7000吨硅酸钠扩建项目符合我国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生态功能规划。根据本次评价所进行的环境影响分析,厂方应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管理,实施清洁生产,强化环保治理,控制环境污染,并确实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在此基础上,项目的实施不会降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及声环境质量级别。本评价认为,从环境保护角度,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方式: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联系电话附后。
期限:2007年9月1日至2007年9月15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社会各界人士,特别是可能受到拟建项目不利影响的公众。
主要事项:对项目的建设提出自己的意见、看法、要求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具体形式:公众可以通过向本网址发送电子邮件、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通过电话、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起止时间:2007年9月1日至2007年9月15日。
八.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蚌埠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方式:电话0552-3120060
传真0552-3129299
九.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淮南市联邦化工厂
联系方式:电话0554-3603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