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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若干意见、安徽省环保局关于贯彻实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意见中“以各市环科所为依托,建立和完善各地清洁生产中心,形成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的技术支撑体系”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为做好清洁生产审核,加快推进、规范我市的清洁生产工作,近日,市经委、市环保局联合下文,决定成立蚌埠市清洁生产中心。负责承担我市清洁生产审核监督管理,监督项目执行及全市清洁生产企业的评定和验收,同时,举办清洁生产理论培训班,评估、推广清洁生产新工艺、新技术,指导全市清洁生产工作的开展。蚌埠市清洁生产中心成立后,将利用市环科所现有技术力量,通过与市环境科学学会加强联合,规范建立清洁生产技术服务体系,实施技术示范工程,推动我市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全面开展,为实现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目标提供技术支撑。
蚌埠清洁生产中心职能
1 清洁生产审核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清洁生产审核管理,监督项目执行。协助安徽省清洁生产中心在本地区开展工作。
2 培训:举办清洁生产理论培训班,指导全市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3 政策研究:用清洁生产的思想和方法完善我市现行的环境政策,提出改进环境和经济政策的建议,将清洁生产与现行的环境政策相结合,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4 技术评估与推广:负责全市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方法的评估和推广,建立清洁生产资料信息平台,为企业提供服务。
5 负责全市清洁生产企业评定。
6 协助市经委、市环保局制定重点及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并组织实施。
7 清洁生产信息交流:举办清洁生产技术和政策研讨会、发布清洁生产简讯并利用新闻媒体等对清洁生产进行宣传。
8 协助市经委、市环保局组织制定全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技术政策,组织节能减排项目的申报和实施,编制清洁生产审核指南和相关技术规范。
9 负责本地区清洁生产审核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和备案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告,实行动态管理。
10 建立蚌埠市清洁生产专家技术库,为市经委、市环保局和企业提供清洁生产决策咨询。
市清洁生产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蚌埠市胜利东路1166号市环保局大楼7层
邮编:233000 联系人:赵辉、崔前进
联系电话:0552-3120060 3120067﹙传真﹚
http://www.bbhjkj.com
E-mail:zpbb11777@vip.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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